远安县运用六个“硬杠杠”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日期:2015-08-24 09:04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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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安县在法治远安建设中,充分发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县中的示范作用,狠抓“关键少数”,运用六个“硬杠杠”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一是集体学法。建立和完善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要求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安排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建立县级领导干部议事决策前学法制度,在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人大、政协党组会议前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各乡镇、县直部门和单位在召开班子会议议事决策前,必须就相关议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由县法治办组织,政法部门具体负责,制作法理阐释、典型案例分析、法律知识解答等内容的学法短片,免费提供各单位集体播放学习。
  二是专题学法。由县委宣传部、县法治办负责,邀请法学、法律专家学者,以法治讲座的形式,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理论知识和提升法治能力专题辅导,每年不少于两次。
  三是在线学法。充分借助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领导干部在线学法,由县普法办负责建立“领导干部在线学法”平台,凡是学法用法活动对象全部纳入在线学法管理,记录其学法学时、在线考试成绩。
  四是领导讲法。开设“法治讲堂”,建立领导干部讲法制度。县普法办把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纳入普法讲师团管理,根据县委党校(行政学校)教育培训课程编排,安排领导干部为党校学员讲法,促进“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落实。各“第一书记”每年要到所联系的村(居)开展一次普法活动,促进全民学法。
  五是年度述法。建立领导干部集中述法制度,组织乡镇、县直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以书面交流和会议发言的形式述法,重点就推进落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司法、依法治理、法治队伍建设和开展法治创建、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情况等进行会议述法,每年不少于一次。
  六是岗位考法。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司法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非人大任命、拟提拔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每年组织1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集中闭卷考试,以考促学。法律知识的考试结果,作为干部任命、组织谈话的参考依据。(奂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