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仁和司法鉴定所以客观鉴定圆满解决久拖不决疑案
今年5月,宜昌仁和司法鉴定所受理一起因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鉴定事项,通过鉴定,解决当事双方因对鉴定意见有异议,致历时两年半而久拖不决的疑案。
2013年11月,被鉴定人刘某某因纠纷被他人致伤左眼,经治疗后病情稳定,造成左眼盲(无光感)。当地公安局对被鉴定人刘某某鉴定为重伤二级,案件移送至检察院批捕起诉。检察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因犯罪嫌疑人对公安局的鉴定不服而未能调解成功。犯罪嫌疑人认为被鉴定人刘某某既往有先天性高度近视眼,要求进行重新鉴定。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局。
宜昌仁和司法鉴定所受理公安局重新鉴定委托后,对被鉴定人刘某某的原鉴定材料进行了仔细认真地审阅,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客观检查。被鉴定人左眼视觉诱发电位示左眼视神经无明显萎缩,双眼检查主要为近视眼病变表现,左眼损伤主要为眼虹膜损伤,造成左眼外伤性扩瞳。经讨论认定,被鉴定人自诉左眼无光感情况应当不客观,属伪盲。其双眼主要系先天性高度近视病变而致双眼视力障碍,本次外伤对左眼视力有一定影响。故根据检验情况,经综合客观分析,将原鉴定意见重伤二级改为轻伤一级。鉴定意见出具后,双方当事人均对鉴定意见无异议。该案件起诉至当地法院审理,使历时两年半的疑案最终得到圆满解决,受到当事人及公检法办案部门的一致好评。
宜昌仁和司法鉴定所坚持客观公正,为办案提供可靠证据。近年来,按照认证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运作,对每一件鉴定案件,从受案开始,对伤者进行检验、负责人审批、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严格把关。2014年12月,该所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三峡晚报》先后两次进行相关新闻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