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日期:2015-04-09 08:30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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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普法办公室下发通知,表彰了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当阳市获此殊荣。
近年来,当阳市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六五”普法规划,以法治当阳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面推进法治当阳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建设“五个当阳”做出了贡献。全市强化措施,创新理念,搭建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培根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在全省得到推广;全市全面深化依法治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坚持法治部门和法治行业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坚持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理示范学校”、“依法治理示范医院”、“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工作,努力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法治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市先后荣获“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全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县(市、区)”等荣誉称号。(吴永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