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司法局建立四项工作制度为企业经营发展排忧解难
日期:2015-04-07 14:07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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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司法局想企业之所想,建立了四项工作制度,主动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法律纠纷问题。
一是服务联系制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明确每个司法局领导班子及职能科室固定联系一家企业,定期进行服务。二是工作日志制度。向每名领导班子成员配发一本工作日志,做到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准确记录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情况,年底进行检查考核。三是集体讨论制度。对每名班子成员在服务中遇到难以解决的、棘手的或重大复杂问题,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讨论,共同研究解决之策,积极做好服务协调工作。四是联动处置制度。围绕企业策划决策、勘察设计、征地拆迁、建设施工、生产准备、竣工验收、投产经营过程中的具体事项,组织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协力联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