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司法局扎实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为有效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秭归县司法局主动加强与县检察院、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沟通协调,广泛宣传,努力扩大人民群众对人民监督员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范围等方面的知晓率,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参与人民监督员选任的积极性。
一是强化认识,加强领导。人民监督员选拔考核工作任务重、政治性强、程序要求严格,涉及面广,社会普遍关注。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向县委、县人大等汇报工作情况,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组建专班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确保选任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完成。
二是广泛宣传,强化社会参与度。为增加社会公开选任考核人民监督员的透明度,确保把热爱司法、能力强、素质高、办事公道、为人正派、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人选拔出来。县司法局采取各单位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吸收各行各业人员参加,兼顾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保证基层组织代表所占比例和从事人民监督员的能力素质要求。积极协调县政府办公室在秭归县关注度最高的“三峡秭归在线”发布“关于选任人民监督员的公告”,将选任条件、选任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报名期限、联系方式等向社会公开,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覆盖面。
三是科学组织,强化考核。自选任公告发布以来,广大群众踊跃报名,其中自荐76名,各单位推荐49名,县司法局考核组针对125名报名人员,按照宜司发〔2015〕8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审查。不仅注重全面衡量,而且重点考察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对于有法律知识的人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核。同时,还对人民监督员候选人的社会关系、人际交往通过单位领导、同事进行了全面了解,确保候选人政治素质高,法律政策性强,为人正直,作风扎实。县司法局经过初审确定了46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随后,县司法局又会同检察院组成考核专班,到报名人员单位进行实地考核,通过面对面座谈,走访单位负责人、单位同事、到相关部门查阅资料等方式,目前已确定了24名人民监督员候选人。其中党员干部12名,女性5名,律师4名、企业人员2名、基层群众4名。(付开礼、向艳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