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司法局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

日期:2015-03-19 10:31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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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夷陵区司法局从2012年起在樟村坪、邓村和鸦鹊岭等三个不同类型乡镇51个村(社区)推行法律顾问工作,逐步探索符合本地法律顾问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新路子。今年全市“三万”暨“法律服务进农家”活动启动后,夷陵区司法局认识高、行动快,借春风、添措施、抓巩固,求普及,扩大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区193个村(社区)已有142个聘请了法律顾问,覆盖率达73%,其中有3个乡镇所有村(社区)全部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全区其余未聘请法律顾问的村(社区)也由区司法局指定法律服务人员固定联系,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深入推进。

  一、抓好宣传推介,争取重视支持

  (一)宣传法律顾问重要意义,争取各级领导重视。在基层普遍建立普遍法律顾问制度,对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快推进法治夷陵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夷陵区司法局采取有效措施,搭建法律顾问工作推介平台,彰显法律顾问重要作用,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已将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纳入依法治区、“六五”普法、法治夷陵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区委“三万”办将这项工作纳入今年夷陵区“三万”活动重要内容。部分乡镇(街道)也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纳入了本级常规工作范畴。

  (二)宣传法律顾问工作典型,争取社会各界支持。通过报刊、网络、简报等多种宣传媒体,对法律顾问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认可,为法律顾问制度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宣传法律顾问制度作用,争取法律服务人员认可。采取经验交流会、现场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非诉业务,开拓法律顾问市场,打破法律服务囿于传统诉讼业务和工作模式,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

  二、搭建工作平台,做到保障有力

  (一)领导部署到位。区委“三万”办下发了《夷陵区2015年“三万”活动“法律服务进农家”专项工作方案》。区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农村(社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成立推进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于3月10日在三斗坪镇头顶石村举办2015年“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启动仪式;成立五个督导组,对各乡镇法律顾问聘任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评以及对法律顾问的指导、协调和管理。

  (二)协调对接到位。以乡镇(街办)为单位,组织召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村(社区)负责人会议,明确法律顾问选聘原则和工作要求,设立法律顾问室作为顾问开展工作的场所。制定《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推荐表》,向没有聘请法律顾问的村(社区)推荐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由双方自愿协商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三)制度机制和运行规范到位。探索建立法律顾问日常管理、信息通报、绩效考评、动态管理和人才培养以及经费保障等制度和机制。制定《法律顾问合同》范本,统一《法律顾问公示牌》,建立包括法律顾问合同、工作日志、工作照片、授课讲稿等内容的工作台账,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方式、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

  三、整合法治资源,发挥重要作用

  区司法局注重整合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力量和职能,建立“三同”(同室、同步、同向)工作法,两所相邻办公、工作同步、目标同向。两年来,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在促进村(社区)依法治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普及法律知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有力推动了村(社区)依法决策和依法治理。2014年以来,该区法律服务人员共参与讨论村(社区)重大法律事项7次,出具法律意见书7份,为村(社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依法化解了大量民间纠纷和疑难矛盾。2014年以来,该区法律服务人员共参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206件,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98件,民生法律服务所、诚弘律师事务所等协助化解弘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60名职工和宏祥玻璃制品有限公司46名职工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纠纷集体上访等群体性案件,取得满意的社会效果。

  (三)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法律知识做法律明白人。在传统观念影响下,村(社区)以前在遇到问题时往往是只找“关系”、不找“法律”。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后,村(社区)开始意识到依法治村、依法办事的重要性,作为法律明白人的治保调解主任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村(居)民依法解决纠纷的意识不断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逐渐成为村(社区)和群众开展治理、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实现了从找“关系”到找“法律”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