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到位”

日期:2015-03-09 16:48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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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夷陵区司法局按照全市“法律服务进农家”活动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扎实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零激化”行动,成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32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件,防止群众性上访8件358人。
  一是排查到位。坚持矛盾纠纷排查长效机制,通过全方位排查,全面掌握矛盾纠纷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动态掌控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供基础依据。各司法所以村(社区)、企业、行业为单位,组织辖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集中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地区的排查,采取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真正把底数摸清、摸全、摸透,确保无遗漏,无死角,做到全面掌握本地各类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等社情动态。
  二是预防到位。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集中登记造册,认真梳理分析,对适合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逐一制定调处方案,逐一落实调处责任人,明确调处措施和期限,指定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处。对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疑难纠纷,与综治、派出所、法庭、信访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采取大调解方式,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密切协作,联动联调。对排查发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稳定事态,引导当事人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加以解决。
  三是宣传到位。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不采取过激行为,不通过非访途径使矛盾升温,防止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扩大化。对排查发现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事件或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以及涉及事项较为敏感复杂、涉及人数较多、政策性较强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加强对矛盾纠纷事项的动态监控,掌控、疏导,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当事人以合法方式、按法定程序解决问题,同时跟踪落实处理情况,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等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