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县司法局着力强化法律服务工作

日期:2014-12-30 08:45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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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面对新时期广大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大胆探索、创新方式,采取四项措施强化法律服务,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彰显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普遍在城乡居民中展开法务联系。按照“一村一警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模式,整合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为全县每个村(居)配备1名司法行政干警和1名法律服务人员,实现乡村法律服务全覆盖。以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为重点推进法务联系工作。全县58名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人员分配到108个村(居),进村入户,走访全县所有村(居)近三分之一的农(居)户,建立特殊困难群众台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0余件,法律服务事项1071件。发挥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主力作用,办案质量大幅提升。在渔洋关镇沙淌村等村(居)建立律师接待室,开展法律会诊,提供法律服务,为该村有效化解了涉及99个农户与沙淌茶场的债务纠纷问题。在县妇联、残联、工会、共青团等社会组织设立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下岗职工维权岗,构建起了覆盖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法律援助为特殊困难群众讨回农民工资、伤残抚慰金860多万元。法务联系制度搭起了法务工作者和群众法律需求的桥梁,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探索在信访事项中导入法律服务。探索将法律服务导入诉讼程序的工作方法化解积案。长乐坪镇腰牌村农户胡某某,1984年与原村委会签订承包600亩集体山林合同,逾期不履行承包合同,抱以侥幸心理多次上访,欲占为己有。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由律师代理村委会进行了诉讼。家住五峰镇水尽司村2组的宋某某,2008年从三农公司公汽上跌下致“外伤后腰疼”入县医院治疗。从此,先后在宜昌市一医院和五峰县医院多次入院治疗并滞留医院6年多,由此成为由小伤引起的医闹案件。在县委政法委组织下,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后介入,对宋某某长期滞留医院的个人生活用品物证进行了物品公证,并提供法律援助,为此案引入法律程序打下了基础。
  三是努力在重点项目中凸显司法职能。抓住在积案疑难纠纷的化解中当事人信任民间德高望重人物的心理,组建联合调解委员会和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两个三方调解组织。创新思路,为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扫清障碍。在项目建设较为集中的渔关镇,组建联合调解委员会和“自信调解室”,由退休的党员、干部、职工等5名热心公益、公道正派、有丰富调解经验的知名人士担任调解员。半年来,已调处50多起民间纠纷,调处成功率100%。调解室还为长乐坪等周边乡镇成功调解2起纠纷。医调委对医患纠纷实现应调尽调,全年已成功调解12起,达到了医患双方满意的效果。县公证处坚持到项目一线开展公证服务,县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县国土局牛庄、长乐坪、五峰镇等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标的5300万元)等重大项目建设中,积极介入公证,共办理公证210 件。为进一步彰显职能、服务群众,在县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中,将规划建成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和特殊人群管理中心,能够为全县人民和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一站式无障碍服务。
  四是积极在服务大局中做好工作融合。积极围绕县城避险迁建和生态立县这一中心抓服务,确保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在法治有轨道上运行。法治宣传紧扣大局,坚持城乡建设、矿产资源、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自治县条例等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有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素质。行政执法服务大局,着力管好社区服刑人员,对有特殊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深入家中入矫宣告,适度帮扶。全县动态管理的186名社区服刑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联合地税、国税成立纳税人维权中心,不仅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有效监督税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保障大局,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普法谁治理工作思路推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国税部门在矿产资源整治中普及宣传税法,加大依法治理偷税漏税力度。对蓝天矿业等4家矿山企业查补偷漏税款130多万元,有力维护了依法依规开采矿产的良好秩序,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