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提升效能打造满意机关

日期:2014-12-30 08:44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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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宜昌市兴山县司法局坚持“服务中心、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宗旨,狠抓机关效能建设,大力推进全员办公信息化、业务工作品牌化、窗口服务一体化、机关管理精细化,队伍建设有了新起色,机关作风有了新成效,履职能力有了新增强、公共服务有了新改进、窗口服务有了新优化,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先进单位”、“人民群众满意机关”。

  一、新理念催生新文化

  坚持把“三主三勤三以”工作理念作为机关凝聚力、战斗力基础,植入每个司法行政干部内心。一是坚持“三主”意识。树立主业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职能,更好地服务中心、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树立主人意识,把单位当家,以主人翁的意识担担子、分忧愁;树立主管意识,围绕各自职责,当好主管,落实主办,耕耘好自己的“责任田”。二是坚持“三勤”作风。勤政,始终围绕司法为民宗旨,恪尽职守、勤于政事,勤动脑、勤动腿、勤动手、勤动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勤学,保持“本领恐慌”,多学理论、经济、法律,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忌吃老本,警惕由“老手”变成“老朽”;勤俭,时刻坚守清廉底线,发扬艰苦奋斗作风,不和其他单位攀比待遇。三是坚持“三以”操守。即以利己之心利人、以律人之心律己、以顾家之心顾公。新的工作理念催生出了积极向上的机关文化,局党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充分发扬民主,凡重大问题都集体讨论决定。局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形成团结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通过举办职工运动会、主题演讲比赛等集体活动,加深干部职工的相互了解,通过开展五笔打字比赛、阶段知识测验等形式多样的技能竞赛,提高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提升机关干部责任意识、争先意识、协作意识和大局意识,形成“以机关为家、以事业为重、以奉献为乐、以发展为荣”良好氛围。

  二、新平台带来新成效

  准确把握司法行政业务领域不断延伸,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任务日趋繁重的职能发展趋势,着眼于破解现有办公设施状况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制约全县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突出“瓶颈”。积极争取全省第一批司法业务用房建设计划,多方筹措资金,建成建筑面积3485㎡,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有便民服务大厅和人民调解、普法教育、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律咨询、公证服务六大类服务窗口的司法行政业务大楼。同时,按照“四室一庭”建设要求,投入近20万元对除榛子司法所以外的全部司法所进行全方位规范化建设,对黄粮、高桥两所办公用房进行了彻底整修。5个司法所添置办公电脑5台,各类标示牌、制度重新布置上墙,7个司法所均达到“五规范”要求,新平台激发出新作为。县司法局依托新平台,积极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司法行政工作亮点频出。新安装的“司法e通” 信息平台管理软件,实现对监管对象全过程管控,全县154名社区服刑人员无一脱管、漏管,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0.2%以内;硬件条件的改善,使法治文化建设和调解文化建设有了新阵地,有力促进了普法宣传工作,全县“六五”普法中期验收取得全市综合排名第三的好成绩;“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基础设施的改善为全县人民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法律服务创造了条件。

  三、新举措提振新形象

  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局长唐光华荣获全市争创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长安杯”工作先进个人,昭君司法所所长王铜远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古夫司法所被评为“全市十佳司法所”。一是捆绑三项“大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捆绑开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仔细查找问题,逐一整改落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二是念好机关“紧箍咒”。在对党组生活议事制度、工作责任制度、作风纪律制度等20项制度进行新建、完善、汇编的同时,认真编印《2014年司法行政干警岗位责任实用手册》,内容涉及司法行政职责、目标任务、上级精神、作风建设规定、个人工作小结、行为规范和年度工作记事等10个方面,被机关干部贯以机关“宪法”的爱称。三是开展结对“联帮促”。组织开展“百名司法行政干警进百户安百家”活动,以股(室、处、所)为单位,深入全县8个乡镇,做到一个股(室、处、所)联系一个村(社区),每名干警至少联系一个农户。今年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34名干警共走访农户340余户,化解矛盾纠纷165件,开展法律援助15起;利用“三八”等节日组织干警到县福利院,帮助老人整理衣被、清洁卫生,给老人们献上日常洗漱用品;在南阳百羊寨村结对帮扶25户贫困家庭,为其送去干部职工捐助现金和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