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通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采取六个到位措施,不断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整体工作形象和水平。
一是干部选配到位。坚持“人才强所、向一线倾斜”的导向,培养与使用相结合,能力与素质共提高的理念,两年内招录8名年轻干警充实基层司法所力量。在村级换届工作中,选优配强全县108个村(居)治调主任。充分利用基层丰富的司法实践平台,为年轻干警提供锻炼机会,使其有更多机会向社会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在更多的基层司法实践中培养、提升工作能力;在更多的与人民群众直接交流中增强掌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在更多的一线工作环境中,培养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历练司法能力,让年轻干警更“接地气”。
二是业务培训到位。会同县委党校分两批对新任治调主任进行培训,重点分析当前县城避险迁建,空间、生态、发展的辩证关系,重点讲解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治调工作,阐释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项目协调的性质、意义及其重要性,做好辖区综治维稳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要求各司法所充分利用综治例会开展定期培训,努力提高治调综合业务素质。
三是专调指导到位。针对重点项目和新农村建设中矛盾纠纷高发态势,按照“司法指导、独立运作”方式,适时成立医调委和联调委。选聘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的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职工担任调解员,淡化行政色彩,真正让第三方调解组织独立解决纠纷,做到快速受理、公正调解、公平结案、依约履行,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医调委、联调委累计受理调处纠纷46件,涉案金额200多万元,调解成功率95%,群众满意率100%,为群众依法维权、规范信访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基建投入到位。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积极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建设。改造完善司法所硬件设施,全县8个司法所统一外观设计、功能布局、设施设备、形象展示,有效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扎实推进司法所软件设施提档升级,建立健全学习培训、目标责任、内部管理、公开承诺、廉洁自律以及例会、统计、档案管理等制度,规范设置工作标牌、工作程序,充分展示司法所良好形象。2014年先后投入4万余元对仁和坪、长乐坪司法所进行规范化建设改造,投入10万元用于采花司法所业务用房和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基本保障到位。基层司法所主动接受和坚决服从乡镇党委、政府指导和管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分忧,为辖区内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全县8个乡镇均按照乡镇公务员年终责任制考核资金的50%-100%的标准落实司法行政干警待遇,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纳入财政预算,与工资一并发放。同时,局对司法所业务工作经费按5000—10000元的额度进行补贴,此举不仅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也提振了司法行政系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信心。
六是工作结合到位。创新推行法务联系工作,为全县108个村(居)委会配备1名司法行政干警和1名法律服务人员,实现乡村法律服务全覆盖。各司法所将发挥职能与法务联系工作有机结合,组织法务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全县法务人员共走访4000多个农户,现场化解矛盾纠纷139起,召开法治宣传“屋场会”30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及事项160余件,征求法务意见300多条,发放法务联心卡21000余张,受理咨询电话1200多个,当场解答法律问题600多条,直接或间接协调解决法律事项400多件。同时,各司法所认真履行职责,把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开展与基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有机结合,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地为乡镇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建议或法律意见,当好参谋助手。积极参与项目协调,妥善化解或处置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社会矛盾,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张旭东 王成唐 德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