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司法局三个强化彰显法律服务新成效

日期:2014-10-21 10:29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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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伍家岗区司法局紧扣区域发展所需、基层群众所盼,细化措施,优化管理,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彰显新成效。
  一、扣中心,促发展,强化法律服务主动性。组织开展“践行群众路线 助力大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整合律师、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援助等资源,组成政府法律顾问团、普法宣讲团、市民法律服务团和化解社会矛盾专业顾问团,为宜昌新区建设中拆违控违、征地拆迁、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高效率法律服务。大力开展“法律服务社区行”活动,完善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从全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中选派52名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口联系52个社区(村),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调处矛盾纠纷、建言基层管理,切实解决了群众家门口的法律服务需求。今年以来,有24家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聘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共代理刑事及民事诉讼191件,代理非诉讼事务32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164次,解答法律咨询1615人次,参与公益性事业和社会活动90余次。
  二、抓管理,提效能,强化法律服务规范性。着力改进窗口服务质效,在中天公证处全面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伸服务、提速服务”五项便民措施,不断细化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实现70%以上办证时间压缩80%的目标。截至目前,已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87件,未出现一例错证、假证。在法律服务行业深入开展“规范执业、争做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活动,进行“怎样是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怎样做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假如我是委托人”大讨论,引导全区2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会换位思考、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质量、提高自身形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三、重宣传,解民需,强化法律服务群众性。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批准、优先指定律师、优先案件回访,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享受到司法正义的温暖。修改完善了《伍家岗区法律援助案件经费补贴标准管理暂行办法》,对辖区内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进行了上浮调整,通过提升案件办理积极性,有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做到“决不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诉讼案件77件,办理援助事项625件,受援人数702人,挽回经济损失80.5万元。主动将加强法律援助宣传作为工作重点,在火车东站广场开展“法律援助为您讨薪,12348助您维权”大型法律援助活动,组织湖北宋卫国律师事务所等8家单位的14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放普法资料、宣讲维权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得到群众广泛赞誉。联合区民政局、区残联共同开展“困难群众大走访、法律援助送到家”活动,共走访低保户3019户、残疾人家庭493户、空巢老人家庭173户、单亲家庭114户、留守儿童家庭54户,法律援助联系卡、问卷调查表发放率100%,共收集到意见建议22条,有力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援助制度的认知度、信任度和适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