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今年以来,西陵区司法局不断改进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重要作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4600余起,防止群体性上访纠纷73起10000余人,调处化解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专业性纠纷20余起,制作调解协议书700余份,调解成功率达98%。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做到调解法律“广”知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人民调解法》的重大意义、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提高全社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广大人民调解工作者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自觉性。通过在繁华地段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宣传板,走上街头向居民发放宣传单、法律小册子、书籍等形式宣传《人民调解法》,扩大《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覆盖面。同时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与“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组织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深入到社区、农村、企业、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让调解法律家喻户晓。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调解力量“显”提高。实行分级培训制度,组织开展首席人民调解员、调委会主任培训工作,各街办(乡)调委会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利用每月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例会机会,组织人民调解员相互学习,使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广大人民调解员全面领会、熟练掌握《人民调解法》。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考评活动,结合全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年度目标考评,对每个调委会的人民调解卷宗进行抽查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有效促进了调解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三是加强组织建设,做到调解网络“全”覆盖。巩固和完善社区(村)、街道(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广泛建立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目前,全区已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45个。不断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全面及时地对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登记统计,要求人民调解员每调解一件纠纷,都要按要求填写《人民调解日常工作登记表》,人民调解委员会按期填写《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汇总登记表》。主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与人民法院及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形成调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共同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四是加强管理创新,做到调解人员“进”网格。在全区每个社区网格选聘1至2名义务调解员,协助社区(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网格管理员积极组织信息员、调解员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及时摸排辖区内人口、治安、矛盾纠纷等各种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一般矛盾纠纷做到现场调解,就地解决;重大疑难纠纷实行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道(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道(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三级联动化解。同时,街道(乡)法务指导中心采取指定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联合调解等形式,负责各类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受理和调处工作,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是加大排查力度,做到调解工作“保”平安。在敏感时期和重要节点,及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社区(村)、大事不出街办(乡)、矛盾不上交”,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