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法治文化领航深化法治远安建设

日期:2014-09-03 10:34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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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远安县全面实施“法务导航”工程,坚持用先进的法治文化领航,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文化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夯实法治文化基础。健全领导机制,把法治文化与“广场文化节”、“民间艺术节”、“文化三下乡”、“嫘祖庙会节”等地方文化统筹安排,每季度召开一次法治文化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法治文化有关问题,增强统筹力。健全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法务导航”工程实施意见》。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把法治文化目标任务分解到单位、到部门、到乡镇,增强执行力。强化保障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面落实法治文化建设经费。各级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都将法治创建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加大法治文化建设经费投入,确保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顺利推进,增强推进力。
  二是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坚持倡导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文化理念,采取原创为主、因地制宜、统一规划、适当补贴等办法,在全县广泛建设与城乡环境协调、与地方文化融合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主题广场、法治文化示范企业、法治文化示范小区、法治文化示范村(居)、法治文化示范庭院、法治文化示范一条街等不同规模、各显特色的法治文化景观。运用雕塑、雕刻、标牌、灯柱、灯笼等形式,融入远安精神、嫘祖文化,表现法治人物、格言、典故、法律知识、民间法治俗语,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全县共建成法治文化广场1个、法治主题公园1个、法治文化长廊7个,法治文化示范企业20个、小区8个、村(社区)28个、庭院36个、街道1个,大型户外显示屏8个、固定法制宣传栏186个、“农民法律图书角”117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8处。
  三是深化法治文化效果。注重与地方文化相结合,组织挖掘整理地方法治警言等文化资源,把法律知识通俗化,把法律规范直观化,把法律历史形象化,使人们了解历史,提高对法治文化建设的认识。注重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开展“法治远安”、“法治单位”、“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以及“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县有19个单位被命名为创建先进单位,117个村(居)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六五普法以来,共办结法律实事350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0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0万元,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注重与群众文化相结合,组织县内文艺创作团队以身边人、身边事写法治、演法治、唱法治、讲法治、画法治,增强了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六五”普法期间,全县每年举办一场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故事宣讲、法制漫画巡展,共组织20余场不同层次的法治文化成果展。注重与现代传媒相结合,在县电视台开辟了“六五”普法电视专题栏目,每周播出全国普法办普法宣传节目两期。县32个执法单位和司法机关在远安网开设了法制网页,公开办事程序和执法依据,宣传部门法律法规,并广泛运用楼宇广告、户外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型媒体传播法治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