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司法局以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规范管理
近年来,远安县司法局不断探索和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在遵循各项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编印施用了《远安县社区矫正工作手册》和《社区矫正人员学习管理手册》,细化工作程序、优化管理层级、强化管理措施,促进了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
一、细化工作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该局根据社区矫正的本质属性、工作实践和发展形势的需要,细化了调查评估、矫正方案、请销假审批、矫正惩罚等七个环节的程序及内容,提高了执法和教育矫正的操作性、针对性。几年来该局按照细化的内容开展社会调查评估,所做的调查和评估意见110余件,只有一件未被采信;建议执行收监1人,警告25人次。
二、优化管理层级,提升社会化管理水平
建立“325”教育监管层级,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建立县、乡(镇)、家庭三级学习教育机制。县局、司法所、矫正人员亲属分别承担集中警示教育、集中学习教育、监督自学的职责。
二是建立乡(镇)、村(居)两级社区服务监管机制。乡(镇)和村(居)都建立了社区服务基地,县、乡(镇)分别聘请和确定了社区服务联络员,工作站每月在村(居)服务基地安排社区服务8至16小时。
三是建立县、乡(镇)、村(居)、社会和家庭五级监管机制。该局印制下发了《远安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站工作职责》、《社区矫正人员学习管理手册》,罗列了社区矫正基本知识、告知书、分级管理分级处遇规定,供矫正人员自学;设置了严管矫正人员日常行为记载、矫正人员学习情况记载、社区服务考核记载等七种表册,对矫正人员的改造表现实行“一本通”管理。
三、强化管理措施,提高社区矫正质效
一是规范交付衔接,减少脱管漏管。该局注重与成员单位的协调和沟通,重视和采纳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合力。县人民法院所判处和宣告的矫正人员,都由刑事审判庭的工作人员亲自带到司法局报到登记、介绍情况。几年来该县人民法院所判处、裁定或决定适用社区矫正人员560余名,没有一例漏管和脱管。
二是规范入矫宣告,强化在刑意识。在每个司法所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宣告室,制定了规范的宣告仪式程序和入矫(解矫)宣告主持词,统一了第一次谈话教育内容,就矫正人员的权利义务、每个阶段的管理规定、思想行为和活动情况汇报及改造小结的书写内容进行教育和规范。
三是规范监督管理教育,严格公正执法。严格实行计分考核,规范执行“三分”管理。将“社区矫正人员月计分统计公示表”每月对外张贴公示,根据计分考核的结果,按照程序确定矫正人员的监管等级,根据社区矫正不同阶段的特点,明确各阶段的教育内容。实行了“五必谈、六必访”的监管教育措施,确保刑罚执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