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司法局真情帮扶化浪子 帮教安置结硕果
近年来,秭归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创新体制机制,拓宽安置就业思路,安置帮教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截止今年4月底,全县共有在册安置帮教对象561人,衔接率、安置率、帮教率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一、健全机制出真招,营造安置帮教工作良好环境
近年来,我县安置帮教工作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原则,将安置帮教工作融入 “法务网格”、幸福村落、平安建设之中,充分利用公安、民政、人社等资源,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为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一是将安置帮教工作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坚持每年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坚持将其列入综治考核重要内容;坚持提请县委常委会每年研究一次安置帮教工作;坚持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县安置帮教工作大会。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明确各成员单位、乡镇政府的责任,推动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重点帮扶用真心,保障帮教群体基本生产生活
该局坚持把以人为本、以情育人贯穿于安置帮教工作的各个环节,真心实意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用真情唤回他们对生活的向往和热情。一是规范操作流程,严把“衔接、安置、帮教”三大关口,实现无缝对接,同时把安置工作向前延伸,通过刑释解教系统、“一封家书”等方式,提前掌握拟安置对象的基本情况以及现实表现,为安置和帮教奠定基础;二是通过走访掌握帮教对象思想动态;三是科学制订帮教计划,因人施策;四是对“三无”人员实施重点帮扶。为确保每名帮教对象都有饭吃、有房住、有收入,该县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仍然坚持落实过渡期生活费制度,让每名“三无”对象出监所后,都能解决不少于三个月的过渡期生活费。近三年,全县共发放过渡生活费96000元,为120名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了低保,将10名危房户纳入了危房改造计划,指导就业或就学609人次,争取创业扶持资金35万元。
三、帮教转化用真情,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重塑新生
该县近年来实施了一系列举措,用真情感化刑满释放人员,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一是不歧视、不抛弃。为了消除帮教对象仇视社会的心理,坚持平等对待他们,在培训、就业指导、创业等方面享受其他社会公民同等待遇。2011年,该县在“志能”激发培训活动中,首批就将刑释解教人员纳入培训对象,与大学毕业生、创业青年同时接受培训,让他们深刻感受到社会没有抛弃他们。二是努力消除犯罪心理,减少重新犯罪。近年来,该县积极探索树立典型,正面引导,大力倡导诚实劳动、守法致富,敢于担当、自食其力的风气。该县杨林桥镇安置帮教对象郭某2010年因非法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解矫后曾经一度低迷彷徨,司法所及时介入对其进行帮助,通过志能激发,让他重获信心,自觉通过各种渠道学习中药村种植技术并多方筹措资金3万元,将周围农户和部分残疾人的近70余亩闲置耕地通过流转的方式进行了承包,种植中草药。目前,他种植的中药基地面积达到了170亩,前期投资已经达到了18万元,每年的纯收入可以达到50万元。他优先安置残疾人、困难户就业,季节性转移劳动力40人左右。在种植中药材的同时,他又种植了400棵桂花树、200多棵板栗、核桃等经济林木,家里养殖了20头生猪。“浪子回头金不换”,当初违法砍树受到法律制裁,如今通过帮教蜕变为一个雄心勃勃发展现代农业的好公民。通过这些典型的树立,目前有40多个安置帮教对象选择自主创业,全县呈现出一片人人争当致富能手的生动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