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衔接配合管理专题研讨培训
为深入学习贯彻“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精神,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能力素质提升年”要求,4月21日下午,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各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负责同志开展专题研讨培训,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兴苗参加此次专题研讨培训并讲话。
会上,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同志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作了详细解读,重点围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交付接收、日常监管、收监执行等环节,通过新旧规定内容对比,准确理解和把握新修订《意见》的核心要义、执法司法标准、衔接流程及责任分工。在研讨环节,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就《意见》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围绕优化工作流程、强化部门协作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建议。参训人员表示,此次解读,直面基层困惑,帮助基层同志迅速厘清职责边界,掌握各环节操作指引,为确保社区矫正法律规定正确执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李兴苗指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是社区矫正法颁布施行后又一部规制刑罚执行工作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意见》落地见效。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凝聚思想共识。各地要迅速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司法所人员开展全员培训,系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实质,确保在社区矫正工作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做到依法依规操作。二是强化履职担当,提升工作质效。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意见》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沟通联系,抓牢抓实社区矫正各环节执法衔接配合,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对象“接得住、管得好”,坚决杜绝脱管漏管情况发生。三是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健全完善定期协商、情况通报、数据共享等协作机制,提升跨部门协同工作效能,确保社区矫正法律规定正确执行,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