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市直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会召开

日期:2023-08-11 17:42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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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1日,宜昌市市直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会在宜昌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召开。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牛本槐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市直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及其行业主管单位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参会人员先后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宜昌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进行实地参观,现场观摩学习市直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运行情况。

  会上,宜昌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市卫健委作了经验交流。市委政法委综治网格中心副主任孙文娟组织学习了《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各行业主管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三个坚持”不断推进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一是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抓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充分体现了上级有要求、基层有需要、时代有需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责任,形成合力,加快推进。

  二是要坚持行业主管、便民利民,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不可替代的第三方作用。要依法依规组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做到“四有”,即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保障;要条块结合,突出能力建设,做到“四必”,即制度必建、受案必登、有案必处、行业必管。要协作配合,强化效果导向,做到“四个对接”,即与地方对接、与法院对接、与上下对接、与司法行政部门对接。

  三是要坚持主动作为、好事快办,切实以良好工作成效迎接市人大常委会的检查评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司法局工作评议意见中明确指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覆盖面有待扩大,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导性作用有待加强,部分领域矛盾纠纷整体数量较大,但化解力量和化解组织较为薄弱。”与会各行业主管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列出时间表,在今年10月1日之前全部组建完毕;创新方式方法,多渠道、多形式组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工作总结,大力营造党委重视、行业支持、群众信任的良好工作氛围,着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市域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