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军到夷陵区调研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
3月24日,宜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军一行,到夷陵区调研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夷陵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局长代志超陪同参与调研。

李建军一行先后到黄花司法所、小溪塔司法所和夷陵区综合执法局,以实地走访和座谈交流的方式,详细了解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两类人员”管理和综合执法改革等工作情况。
“心理咨询室发挥的作用怎么样?”“合法性审查如何服务乡镇党委政府的法治建设?”“法律专业人才配备有多少?”在黄花司法所,李建军一行边看边听边问,并翻阅人民调解档案和合法性审查资料,与镇委政府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

得知小溪塔司法所所长张忠强荣获“第四届湖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李建军表示祝贺,勉励张忠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为司法行政工作发光发热。

在夷陵区综合执法局,李建军一行听取了夷陵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的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步伐,落实最新要求,做好衔接文章,蹄疾步稳落实人员到位、阵地健全、装备配齐、职能全面发挥的要求;要着力谋划全面依法治镇(乡)制度框架,围绕乡镇党委中心工作,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做优做实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惠民举措;要全力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坚持目标引领,积极争取指导,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培育一批叫得响、传得开的法治金招牌;要努力把好合法性审查关,严格审查标准,强化溯源治理、风险评估,确保有效实现党委政府决策意图,确保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