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市“强产兴城”先进集体

日期:2023-02-03 17:26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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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宜昌市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会上,宜昌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强产兴城”先进集体,中心负责人柴惠玲参加会议并领奖。

  2022年以来,宜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1件、法律援助事项2666件次,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850.11万元。2021年,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第五届法律援助百优案例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单位。2022年,被省人社厅和省妇联表彰为“湖北省妇女儿童维权先进集体 ”。

  一是创新宣传载体,扩大社会影响力。依托司法行政普法职能,组织全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电子屏、宣传栏等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法治宜昌”微信公众号、“宜律帮”APP为依托,以百姓易接受、能听懂的形式,宣传《法律援助法》《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宜昌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扩大法律援助的受众范围,提升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走进广场、乡镇、社区(村),宣讲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法律援助知识,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方便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拍摄法治惠民服务短视频、组织编写典型案例、开展法律援助优秀案例和优秀律师的评选,为各群体法律援助维权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强化便民服务,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宜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将市法律援助中心整体搬迁到市民之家,方便群众寻求帮助;推进法律援助线上线下“双融合”和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努力实现群众办事不跑腿、少跑腿;充分利用“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和“宜律帮”视频咨询,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认真解答法律咨询,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连续十年开展“法援惠民生”服务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各类纠纷,切实提高了受援群众自觉依靠法律、运用法律的维权意识。

  三是加强质量监管,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能。 以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和《湖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办法》等司法行政行业标准为指导,对法律援助案件从受理指派、会见、阅卷、证据收集及运用、庭审代理及辩护、报告归档等方面进行综合专业考评,加强案件办理的质量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健全法援案件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的质量监管措施,尤其是在受理、指派阶段,严把审查、指派关,长期坚持点援制,从源头提升受援人的满意度;坚持落实回访受援人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受援人监督;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落实一案一评,对评估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整改,保障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充分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聚力多方资源,全力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宜昌市法律援助中心长期坚持应援优援、能援尽援的工作原则,依照《宜昌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将农民工、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家庭困难的弱势群体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老、弱、病、残者的法律援助申请,坚持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安排,做到应援尽援;与人社局、残联、妇联、共青团等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坚持信息互通、交转办案件的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坚持以援助介入案件,以调解解决矛盾,更好地实现了对弱势群体权益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