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司法行政系统14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全省表彰
2021年12月13日,省人社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宜昌市司法局等5个集体被表彰为先进集体,枝江市社区矫正局副局长龙敏等9名同志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近年来,宜昌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为主线,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特殊人群管理、基层基础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争全国先进、创全省唯一、显宜昌特色、让人民满意”新目标,谱写了宜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为建设法治宜昌、平安宜昌作出了积极贡献。宜昌连续四年在全省法治绩效考核中位居第一,荣获全国首批、全省唯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法治乡村绩效考核连续两年全省第一。
获奖集体和个人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5个)
宜昌市司法局
宜都市司法局
远安县司法局
西陵区司法局
夷陵区司法局
二、先进个人(9人)
龙 敏(女) 枝江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
田 旎(女) 当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规范股股长
周蜜蜜(女) 秭归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刘晋升 兴山县司法局行政法律事务综合股股长
倪朝晖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 红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长乐坪司法所所长
曾 艳(女) 伍家岗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昌美(女) 点军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官习智 猇亭区司法局古老背司法所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