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举行第三届法治建设“十大人物”“十件大事”致敬礼

日期:2019-12-04 13:00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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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宜昌市第三届法治建设“十大人物”“十件大事”致敬礼在宜昌广电中心举行。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汪伟,市政府副市长、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张鹏,市政协副主席王仁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雷涌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等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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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活动由中共宜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办,旨在充分发挥先进人物、典型事例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致敬礼现场,王维忠等10名同志被授予“法治建设十大人物”称号,“出台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推行流域综合执法改革”等10件大事被予以“法治建设十件大事”命名。

  宜昌市第三届法治建设“十大人物”“十件大事”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单位积极响应,踊跃推荐申报了2017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的法治建设典型人物和事例,经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初审、社会公示、公众投票、单位投票及专家评审等程序,并报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审核同意,王维忠等10名同志被命名为第三届“法治建设十大人物”、“出台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推行流域综合执法改革”等10件大事被命名为第三届“法治建设十件大事”,王刚等10名同志获得第三届“法治建设十大人物”提名。名单如下:

  宜昌市第三届“法治建设十大人物”名单:

  1.王维忠,当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2.闫 瑛,宜昌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科科长;

  3.朱 蕾,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二级检察官;

  4.吴如玉,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5.李建军,宜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6.陈 骏,枝江市港航管理局原局长(已殉职);

  7.胡开凤,北京盈科宜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8.望作战,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许家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9.覃发国,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

  10.谭子刚,宜昌市葛洲坝中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宜昌市第三届“法治建设十件大事”名单:

  1.出台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推行流域综合执法改革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昌市司法局;

  2.雷霆之势扫黑恶,综合治理筑平安

  中共宜昌市委政法委员会(市扫黑办);

  3.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远安推行“道德理事会+”强化乡村治理

  中共远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5.宜都“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全省推广

  中共宜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6.健全根治欠薪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千名律师进千企”,护航企业依法经营

  宜昌市司法局、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宜昌市工商业联合会;

  8.市公安局开启“环保+公安”执法模式

  宜昌市公安局;

  9.法院系统“三大战役”破解执行难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10.颁布史上最严“禁违令”,开创违建治理新局面

  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宜昌市司法局。

  宜昌市第三届“法治建设十大人物”提名奖名单:

  1.王 刚,宜昌市中心医院投诉接待办公室副主任;

  2.宁晓云,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3.朱其微,宜昌市西陵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教导员;

  4.何克训,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司法所所长;

  5.陈秀全,原宜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调研员(已退休);

  6.洪 钧,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兼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7.程亚利,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8.覃远琳,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调研;

  9.彭明威,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执法监督科科长;

  10.谭仁贵,秭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