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制定城区养犬管理制度正有序进行
日期:2019-11-11 17:04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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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是《宜昌市2019年度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宜府办发[2019]15号)计划内项目。近期,市司法局组织市公安局、市城管委起草了《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
《办法》从明确有关单位和部门职责、养犬登记管理、养犬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对涉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管理犬只职责进行了明确,对行为人需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强制免疫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饲养,对养犬人实行积分年度制度,单位和个人养犬应具备的条件,规范行为人的养犬行为,携犬出户时限和出入公开场所的注意事项、禁止进入场所范围、无主流浪犬收留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以及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创设了部分行政处罚和引用了上位法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
按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当前,《办法》正通过有关部门官方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广大公众修改意见。征求意见完成后,由市司法局等部门按规章制定程序办理,预计今年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后,以市政府令形式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