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助虚假网购全额退款并获三倍赔偿
日期:2019-03-28 10:17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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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们帮我维权!”昨日,在市法律援助中心,54岁的朱某不住地说。
朱某家境贫寒,一直吃着低保。2017年“双11”,他终于攒够了钱,在淘宝网上网购了一台梦寐以求的电动车。12月2日,电动车终于从浙江抵达宜昌。从那天起,朱某不论到哪儿,都舍不得落下他的“小电驴”。
12月25日,正值圣诞节,朱某在一个朋友家小酌了两杯。分别时,朋友一再叮嘱让他坐公交车回家,他说:“我这是电动车,不怕警察查”。在一个十字路口,交警拦住了朱某,经酒精呼吸监测,朱某为酒驾。因饮酒驾驶机动车,朱某被依法处以2000元的罚款。
在现场,朱某百般辩解,称自己骑的是电动车,不能构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这一条款。随后,交警将朱某的“电动车”送至司法鉴定所鉴定。经鉴定,此“电动车”实为两轮轻便摩托车。至此,朱某才知道自己购买的车辆不是电动车。
事情发生后,朱某找到卖家,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寥寥数语后,朱某发现,要靠自己维权,几乎不可能成功。于是,他找到宜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市法援中心随后指派胡良燕律师办理此案。胡良燕在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后,向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11月2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双方解除网络购物合同,被告退还原告的购车款3539元,并支付赔偿款1061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