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湖北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三年行动方案》以及全国、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近日,宜昌市委组织部、宜昌市司法局党组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党对律师行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动律师事业改革发展。
《意见》明确了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律师行业党组织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律师行业党委接受市委“两新”组织党工委的工作指导,接受市司法局党组领导,指导市直、县(市、区)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工作。各县(市、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接受本地“两新”组织党工委的工作指导,接受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领导和管理。
《意见》要求科学制定党员发展规划,发展壮大律师党员队伍,推进党组织应建尽建,加强律师党员的教育培训,强化律师党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律师党员的政治进步,推荐优秀律师党员参政议政。关心、爱护老律师党员、青年律师党员和生活困难律师党员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突出行业特点开展党组织活动。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律师行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强化基础保障,建立多渠道筹措、多元化投入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党费全额返还政策,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识、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规范建设律师事务所党员活动室。要抓好督促落实,严格执行《宜昌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工作,明确奖惩措施,强化结果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