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积极上庭应诉依法引导信访人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

日期:2018-03-26 10:12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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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程某某诉宜昌市司法局、宜昌市公证处公证损害责任纠纷案在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宜昌市公证处负责人出庭应诉,宜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友森和部分工作人员到庭参加了旁听。

  近10年来,程某某因其胞姐于2003年在宜昌市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法院不予采信为由,认为市公证处存在过错,导致其利益受损,先后到省司法厅、省公证协会、宜昌市司法局、市公证处及市直相关单位进行上访,由于该信访案件涉及诸多历史遗留、法律适用等问题,存在较大的法律争议。对此,宜昌市司法局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积极引导上访人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其正当要求、合法诉求,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信访案件的彻底解决。同时以案为鉴,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向社会展现出敢于负责、勇于接受监督、尊重法律裁决的良好形象。

  整个庭审现场气氛严肃,在2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过程中,原告程某某陈述了诉讼请求和理由,应诉人员运用法律知识,针对原告提出的问题进行积极回应和质证,围绕公证撤销是否对其造成损害等争议焦点与原告展开激烈的法庭辩论,充分利用事实依据、法理依据,有理、有力、有节地阐明了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对化解矛盾纠纷提出可行性的建议。法庭将择期组织进行调解后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