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委托公证 核实程序不可少
日期:2018-02-08 16:45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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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受理了后,次日去派出所核实前,通过省公协的婚姻查询系统,查询了汪某的婚姻情况;又拨打了宜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电话,被告知该房屋已被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查封。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公证员拨打汪某电话,电话处于关机状态,随后又拨打了汪某的代理人其母亲的电话,其母亲表示绝不可能,并表示会于2018年2月5日前提交未被查封的证明。届时公证员再次与汪某联系,汪某依旧关机,汪母接电话后不再否认被查封的事实。公证处拒办了此项公证。
去年8月底,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颁布以来,市公证处坚持对售房委托公证做实质审查,通过与房屋交易中心和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联系,先后查出4起利用被查封的产权证和虚假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申办售房委托的公证,均作出拒绝办理决定,避免可能产生的欺诈行为的发生,避免经济损失数百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