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喜获2016年度“群众满意机关”荣誉称号

日期:2017-05-22 14:20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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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2016年度市直“群众满意机关”评选结果的通报》,宜昌市司法局喜获2016年度“群众满意机关”荣誉称号。

  2016年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群众意见建议,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打造“群众满意机关”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局党组多次召开局会议,专题研究推进“群众满意机关”落实工作,并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工作专班,明确目标要求,采取得力措施推进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学习,提振信心。市司法局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统一安排,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开展“新常态、新作为、新业绩”、“践行新理念、建功开局年”、“以案为戒、正风肃纪”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加强政治学习,强化思想武装,切实提高党员干警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有效性。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单位、机关)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带动机关干警学习的形式,建立完善学习考核通报制度,加大学习成果运用,促进机关党员干警学有所成、学以致用。局党组按照“先学一步”要求,以上率下,带头抄党章、谈体会、讲党课,在学做结合上为机关党员做出表率。基层各支部分别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观看视频、先进引路等方式学习。在开展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公务员知识更新学习、中央政法干警远程学习讲座、无纸化学法用法网络在线学习、邀请专家辅导讲座、外出培训等形式进行开放式学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2016年共开展“四讲四有”专题研讨4次,局领导、各支部书记在所在党支部上专题党课30余次。

  二是严守纪律,落实规定。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和规范局机关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对各项经费支出监管,严格经费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并按期公开。2016年公务接待、会议、培训、车辆运行维护支出55.55万元,同比2015年下降15%,连续4年下降。制定出台了《市司法局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保留1台应急公务用车,3台执法执勤车,1台特种技术用车(法治宣传车),处置拍卖(报废)5台公务用车,妥善安置驾驶员,严格执行车贴补助标准,发放到位。车辆燃油、维修费按月统计分析,双双同比2015年呈下降趋势。

  三是强化责任,狠抓作风。全面落实党组(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形成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经常性的纪律教育机制,扎实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领导干部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邀请市纪委领导上廉政党课,切实增强对党规党纪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刚性约束。结合基层实际,加强业务工作调研,全面准确掌握全市各地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状况,科学制定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合理下达工作任务和指标,加强过程监督,及时帮助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是创新工作,提高效率。充分运用“互联网+司法行政”,实现资源整合,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出台了《宜昌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与宜昌智慧城市建设融合, 已建成宜昌司法行政公共门户、法律援助、法务网格(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应用软件系统,在全省司法行政视频率先建设视频会议系统。二期项目“电子法务系统、大调解视频会商系统、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系统、司法行政视频管控系统”已进入实施阶段,预计今年年底全面上线。不断加强宜昌司法行政网建设,全年共更新门户网站信息1231条,在中国宜昌网发布信息349条,被首页部门动态栏目采用63条。加强内网机房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内网报警系统进行了改装,安装了温度调节装置,内网机房安全建设作为市直机关样板工程受到市委机要局肯定。(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