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14号——宜昌市全面部署开展 争创“全省红旗司法所”活动

日期:2017-05-09 16:24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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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宜昌市司法局根据《湖北省红旗司法所评选办法》和《湖北省红旗司法所评选指导细则》,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全省红旗司法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开展全省红旗司法所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对全省红旗司法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创建标准、创建步骤进行了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争创全省红旗司法所为抓手,以规范管理为核心,破难题、补短板、加力度,努力打造一批“规范建设达标、管理体制理顺、人员力量充足、内外设置规范、业务工作突出、组织建设有力”的“示范所”、“龙头所”,年内力争10%的司法所进入全省红旗司法所行列,全面提升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

  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实施方案》提出了四项创建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基层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对标创建。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认真对照创建标准,逐项查验改进,通过充实力量、加大投入、强化管理等手段,着力打造全省“红旗司法所”。三是整体推进。对于规范化建设未全部达标的地方,采取挂牌督办一批、市局扶持一批、争取建设项目一批、自筹资金建设一批等“四个一批”的措施,攻坚克难,全力推进重点所业务用房和规范化建设任务的落实,通过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逐步向全省“红旗司法所”标准过渡,推动司法所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四是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和发动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营造学习典型、宣传典型、崇尚典型、争当典型的浓厚氛围,抓点带面,发挥典型的示范引路作用,切实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展示基层司法所的良好形象。(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