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13号——当阳市以“一导五化”为重点 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日期:2017-04-13 17:03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司法局阅读量:

  近年来,当阳市人民调解工作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科学谋划、积极作为、稳中求进,坚持法治导向,努力做到纠纷排查精准化、人民调解法治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组织建设社会化、制度建设规范化。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实现纠纷排查精准化。以司法所为工作平台,通过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镇(处)首席人民调解员等调解精英力量,围绕政治敏感期、重大节假日等矛盾纠纷高发期开展统一排查。各镇(处)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每月大排查大调处行动,落实矛盾纠纷调处月分析研判预警机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确保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纠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实现人民调解法治化。坚持法治导向,在调解工作上坚持释法说理、诉求表达、依法解决、平等协商的法治模式。大力加强法治文化、调解文化阵地建设,注重将法治文化和调解文化贯穿于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始终。开展对法律法规、伦理道德、公序良俗名言警句的宣传活动,利用规劝疏导、平等协商的方法促使纠纷当事人互谅互让、握手言和,达到结合一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讲明一条法律、教育一片群众的效果。

   加强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实现调解组织社会化。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市、镇(处)、村、组、民调中心户五级调解工作网络。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配合,推动“单一调解”向“多元调解”转变。加强联动联调,建立边界接壤地区联动联调机制。

   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实现调解队伍专业化。通过以会代训、授课辅导、案例讲法、专题座谈、经验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分级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员开展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对于关系复杂、专业性强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讨论,确保调解质量。各镇(处)人民调解委员会对长期在外务工的、不履行人民调解工作职责的调解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将懂法律、讲政策、群众信得过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

   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建设,实现调解工作规范化。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明确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每名调解员责任分工,确定具体任务,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对调解员进行考核奖惩。建立业务登记制度,对群众来访、咨询,纠纷排查、受理、调解等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建立统计分析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上级要求,定期统计、按时报送。(市司法局基层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