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11号——关于深入推进村(社区) 法律顾问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日期:2017-03-21 17:01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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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推动、指导,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专业优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其在普及法律、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公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015年来,猇亭区按照全市关于在农村(社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安排部署,积极行动,稳步推进,仅用2个月时间,全区24个村(社区)全部聘任了法律顾问,合同签约率达100%,在全市率先实现全覆盖。经过近2年的运行,总结摸索出一些经验,也发现当前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部门负责、街办社区配合是保障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中共猇亭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在村(社区)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一村(社区)一律师”,区委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原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钧顺亲自带队到所辖律师事务所调研,部署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区“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猇亭区2015年“三万”活动“法律服务进农家”专项工作方案》,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纳入全区2015年“三万”活动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内容。

  二是司法行政部门狠抓落实。区司法局印发《关于在全区村(社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成立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坚持“三统一”,即统一《法律顾问合同》范本、统一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保障(财政补贴3000元,村(社区)补贴2000元);统一法律顾问考核标准,印发《猇亭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三是街办社区密切配合。原区委常委、副区长明平带领区司法局相关人员会同3个街办党工委主要领导专题研究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方案。各街办组织召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村(社区)负责人会议,明确法律顾问选聘原则和工作要求,设立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必要办公场所,按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推荐表》由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双方自愿协商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能定位是关键

  一是村(社区)法律顾问是普法宣传员。各法律顾问结合村(社区)实际,采用法治讲座、法律咨询和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的开展普法宣传,普及《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婚姻法》、《物业管理条例》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与农民群众面对面解答其提出的有关征地拆迁、婚姻继承、赡养、劳动争议、人身损害等方面的问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普遍提高,学法、用法、守法、尊法的氛围日益浓厚。截至目前,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50余场次,解答咨询1000余人次。

  二是村(社区)法律顾问是基层组织的参谋员。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上门”,指导村(社区)开展经常性依法治理工作,帮助修订村规民约、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为村(社区)集体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村(社区)土地承包等重要经济活动,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权利。截至目前,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基层组织提供法律意见120余条。

  3、村(社区)法律顾问是人民群众的服务员。村(社区)法律顾问将法律服务送到村民、居民家门口,满足群众的释疑解惑、依法维权、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需求,让群众的法律难题迎刃而解,并为符合条件的村(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村(居)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让越来越多的村(居)民有了“有法律问题找法律顾问”的意识。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共为全区培养“法律明白人”38人。

  4、村(社区)法律顾问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利用其独有的专业性、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协助基层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重点化解有关村务管理、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共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40余起。

  三、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是新生事物,必然要经历成长的阵痛和考验。应正视以下问题:

  一是优秀法律专业人才落地难。有些村(社区)法律人才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虽然目前全区各村(社区)均已安排了法律顾问,但事实上存在个别律师挂村(社区)法律顾问过多的问题,同时大部分律师是从宜昌市区来我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交通不便,影响履职,真正肯挂扶、肯开拓农村法律服务市场的律师还比较少,法律专业人才真正扎根基层、落地生根还存在诸多困难。

  二是农村干部群众树立法治思维难。长期以来,部分农村干部对法律的敬畏、对法律程序的尊重还远远不够,要真正改变“通不通、三分钟”的思维方式,还有较长的路要走。而农村部分群众要改变“信访不信法”的心理怪圈,也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转变。这些都需要通过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特别是要积极组织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来逐步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

  三是广覆盖易,创品牌难。目前,全区已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律师均已全部进驻到村(社区),但此项工作真正要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和认可,还需要一个过程。广大驻村律师如何开动脑筋、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打造具有特色工作品牌,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需要多方引导和推动,需要积极探索,认真实践。

  四、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如何推进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推动法律专业人才本地化、本村化。律师进村不是长驻,只是定期进驻。而要真正推动基层法治,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村(社区)一线的党员干部,他们才是真正法治村(社区)建设的中流砥柱。应继续动员本地律师和争取更多外地律师积极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应多编写、多派发给一些基层群众爱读、爱看的法律常识教育、法律服务指南之类的书籍;应多给予基层干部更多参加法律培训和研讨的机会。要加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法律培训,使其都能成为“法律助理”。基层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基层依法治理的困局和难题。

  二是加强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宣传单、办宣传栏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开展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方式,让“法”真正走近村(社区)群众,走进生活,在一定程度上转变村(社区)群众“人自守其本分,是否懂法无关紧要”的落后思想观念,改变“信访不信法”的怪现象,使广大村(社区)干部群众逐步树立起法治思维,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品牌。村(社区)顾问律师要实事求是,坚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打造具有特色的品牌。村(社区)法律顾问要结合职业优势,巧妙地在基层群众乐于听、听得懂、能接受的气氛和情景中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服务。要充分发挥律师“千里眼”、“顺风耳”、“参谋库”作用,及时收集农村矛盾纠纷苗头,及时总结农村矛盾纠纷特点,及时提出妥善解决问题的科学预警和处置办法,努力把矛盾纠纷更好、更专业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推动基层法治是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永恒主题。广大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动基层法治作出应有贡献。(猇亭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