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猇亭区六泉湖市民活动中心隆重举行

日期:2016-12-05 10:53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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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12月2日上午,宜昌市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猇亭区六泉湖市民活动中心隆重举行。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法治宜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市司法局、猇亭区委、猇亭区政府主办,猇亭区委宣传部、区委法治办、区司法局、区普法办承办。

  市级领导刘红洲、尚葵、黄克、张忠斌等出席活动并为宜昌市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宜昌市“十大法治文化品牌”颁奖。市直单位负责人,猇亭区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参加活动并观看法治文艺演出。

  猇亭区委书记胡志莉致辞,宜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刘红洲现场作了重要讲话,刘红洲强调,“十三五”时期,要进一步优化“法治宜昌”建设的顶层设计,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全面深化法治宜昌建设,努力打造全国同类城市依法治市示范区。一是要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的意识,坚定法治信仰。要使国家宪法日成为全市人民学习遵守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信仰日、行动日”,让宪法和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每个人奉宪法为准绳,崇尚宪法、信仰宪法、遵守宪法,共同维护宪法的至上地位。二是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市的意识,建设法治宜昌。要自觉地把法治建设放在宜昌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中谋划、布局,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打造法治政府,服务法治经济,优化法治环境,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努力创造法治建设的“宜昌经验”,确保法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三是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坚持公正司法。要坚持以人民群众的视角和感受,来评价执法水平的高低、执法效果的好坏,不断推进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公正的司法服务。四是要牢固树立崇尚法治的意识,厚植法治文化。要紧紧围绕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这个目标,坚持普及法律知识与培育法治观念并重,通过新媒体新技术、文化示范阵地建设等多种手段,加大法治文化建设的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充分相信法律、主动遵守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凝聚起建设法治宜昌的价值共识,努力增强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动自觉。

  活动现场,市普法工作办公室集中展示80余幅法治摄影作品;长阳、猇亭等地社会团体文艺工作者以表演唱、小品、歌舞等形式进行法治文艺节目表演;80余个市(区)直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和宣传重点搭建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开展宪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布置179块展板展示宜昌法治建设成果,现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挂图6000余份,开展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市直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向市民提供面对面法律服务,收到良好效果。据统计,猇亭区区直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街办主要负责人,各居(村、社区)书记,区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负责人,企业职工、居(村)民、学生、武警支队代表共计1500余人参加了活动。

  “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全市各地、各部门通过开展宪法宣誓,举办学习宪法报告会,开展普法便民服务,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册,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微视频、短片、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宣传活动中来,在全市掀起了法治宣传热潮,营造了学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加速推进了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宜昌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