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探索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制度

日期:2016-03-17 14:53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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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宜昌市司法局研究决定指派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曾参加过抗美援朝二级伤残军人、年过八旬的章老长期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代理申诉。
  该案件是一起长期信访、多种诉求交织在一起的信访积案。早在1973年,其因涉嫌犯罪被原宜昌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缓,后经宜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最终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刑满释放后至今,章老一直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要求改判为无罪。同时长年信访于各级信访部门及政法部门。去年又发生一起与其妻离婚财产纠纷案件。目前一审已经判决,其不服一审判决,正在上诉阶段。
  为稳妥解决这起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积极有效推进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工作。近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德才带领局律公科相关人员,专程到位于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办事处岩花村的章道荣老人家中,认真听取其对律师代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当场表示将派律师进行申诉代理,希望老人保重身体,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信访诉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律师代理信访案件申诉制度,先后联合市信访局出台了《律师参与来访接待工作方案》、《关于成立宜昌市处理信访问题律师顾问团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律师参与处理信访问题机制,积极发挥律师作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破解信访难题。市县两级信访部门均建立了律师参与接待信访群众制度和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征询法律专家意见制度,通过律师代理信访申诉案件,化解了大批矛盾纠纷。2015年以来,全市律师共参与接待信访群众1084次,参与研究化解信访案件358件,律师针对个案修改文书和出具了法律意见书151份。(李文彬、饶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