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猇亭区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日期:2015-04-07 15:11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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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全国普法办表彰了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市当阳市、猇亭区获此殊荣。
近年来,当阳市、猇亭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 “六五”普法规划,以法治宜昌建设为统揽,强化措施,创新理念,搭建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努力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法治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目前,我市共有4个县(市、区)获得“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分别是:夷陵区、宜都市、当阳市、猇亭区。(张 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