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拟开展三项活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颁布施行十周年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施行十周年。为宣传《决定》精神,维护《决定》权威,保障《决定》实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明确要求,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队伍管理,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良好司法鉴定执业环境,着力推进法治宜昌建设,近日,宜昌市制定活动方案,拟在全市深入开展三项活动,纪念《决定》颁布施行十周年。
一是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召集主持会议,邀请市直有关单位单位、部分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参会,总结《决定》颁布施行十年来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征求意见建议,探讨创新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以进一步推进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强司法鉴定管理。
二是专版宣传。市司法局负责组稿,在本地报纸宣传《决定》的主要内容、基本精神和重大意义,《决定》颁布施行十年来我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普及司法鉴定知识,展示优秀鉴定机构执业活动亮点、特色工作等内容。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司法鉴定工作,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良好执业环境。
三是组织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牵头组织,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开展我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专项调研。重点调研全市司法鉴定活动情况、鉴定机构管理现状和运行机制、成功经验和工作亮点、执业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优势和不足,提出推动全市鉴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决定》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框架,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司法鉴定的职能,对于推进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局司考司鉴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