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推行实习律师到法律援助机构实习锻炼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拓展和丰富实习律师业务实践活动,培养实习律师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社会责任意识,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宜昌市司法局自2013年探索建立了《市直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实习制度》。两年来,市直律师事务所共有12名实习律师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参加实习锻炼。此举既为准备申请执业的社会律师搭建了学习提高业务技能的实践平台,也有效缓解了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不足的压力。
随着近年来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县(市、区)级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力量不足的问题日益突显。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实习律师到法律援助机构值班实习制度。通过实习律师参与值班充实基层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力量,缓解基层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不足的问题。规定将实习律师到法律援助机构实习锻炼工作纳入实务训练的重要内容,安排实习律师到法律援助机构进行为期两周的值班实习。实习律师在法律援助机构值班实习期间,主要是熟悉掌握法律援助工作基本规定、工作流程,在法律援助机构指导下加强业务学习,参与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协助进行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接待咨询信息录入等法律援助工作;按照法律援助接待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工作记录;代拟5份以上的法律文书或法律咨询意见书;接受一次法律援助业务知识测试;参加法律援助宣传等相关活动。实习结束,由法律援助机构出具书面实习鉴定,鉴定意见作为实习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不合格的将不能通过市律协的实习考核。
同时,督促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认真执行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律师值班补贴,有效保障实习律师各项待遇的落实。(柴惠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