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日期:2015-03-09 16:53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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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暨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活动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大会上,宜昌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成为2015年度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机构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这也是市法律援助中心继荣获“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之后,再次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市法律援助中心承担着实施宜昌市城区内的法律援助工作和对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业务指导。多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民生,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市法律援助中心女性工作人员占到四分之三,在工作中,她们大力发扬女性工作人员的自尊、自立、自强精神,坚持以创建法律援助示范窗口为着力点,以推进高效便民服务为宗旨,以女性特有的亲和、细腻的品质和良好的业务素质为特点,热情服务广大群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为全市法律援助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柴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