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法律援助助推农民工维权服务

日期:2015-01-19 10:13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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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市法律援助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局,立足自身职能,采取三大措施,构建“全天候”农民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有效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2014年11月份以来,全市已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50件,解答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咨询235人次,为农民工讨薪165余万元,切实帮助农民工解决“讨薪难”问题。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提前打好维权“预防针”。针对农民工普遍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较弱的特点,综合运用各类媒体、网站、“12348”法律援助专线、社区法务网格等形式加强宣传与农民工工作、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不定期在外来人口聚居地、工厂企业、劳动力市场等农民工聚集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工法律宣传活动,普及交通事故、工伤、拖欠劳动报酬等维权知识,不断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与依法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全市共法律援助宣传活动25场(次),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农民工维权手册等法律援助宣传资料7000多份。
  二是优化便民举措,开辟农民工维权“直通车”。建立快速审查制度。坚持实行“一日审批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案件,当日完成受理、审批、指派。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依法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受案程序,实现快速优先办理。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对于涉及欠薪和工伤的农民工案件,对证据不足,但能够说清案件基本情况并提供有效案件线索的,指派律师先行介入调查取证。加强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管理,从受案之日起实行案前告知、案中监督、案后回访的全程监督机制,加强对案件的考核评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开展异地协作,构建弱势群体“保护伞”。针对农民工外出务工导致的户籍地与侵权行为地相分离的特点,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工作力度。与人劳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联合追薪行动,一旦发生欠薪逃匿、拖欠工资情况,立即启动应急联合追薪模式,由劳动部门和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介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接受委托,进行代理仲裁或起诉。同时与法院、仲裁机构形成良好的协作关系,出现群体欠薪案时,法院、仲裁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受理、审结欠薪案件,若用人单位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建议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司法救助,尽量减少农民工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