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四着力”大力推进司法为民

日期:2014-11-04 18:22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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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四个着力”,努力为宜昌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在服务质量上着力。深入开展“践行群众路线 助力大城建设”、“诚信执业 争做人民群众满意律师”、“让人民群众能感知的公信力”、“最美人民调解员”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从业素质和诚信意识。组建宜昌新区法律顾问团,深化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法律直通车”服务,努力为大城建设提供全方位多元化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共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法律服务3134人次、法律咨询6670人次,办理公证事项13281件,参与重点项目建设2930人次。

  改进公证服务,全面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伸服务、提速服务”工作模式,使70%以上办证事项的办证时间压缩了80%。在全市推行小额银行存款继承公证简易程序,将银行存款数额在1万元以内的“继承公证”改为“领取和保管存款”公证,受到当事人普遍好评。

  二是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在关爱弱势群体上着力。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为您讨薪”和“困难群众大走访 法律援助送到家”活动,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制度,实施“法律援助点援制”和 “预约服务制”,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个案服务、联动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对市法律援助中心原有的“12348”咨询专线平台的改造升级,有效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03件、法律援助事项19221件,同比增长52.5%、16.3%,案件及事项办理数量均创历史新高。共免收法律服务费587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789.5万元。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机制建设,在矛盾纠纷化解上着力。创新调解方式,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与信访对接机制。制定出台了《宜昌市人民调解员等级化管理实施办法》,将人民调解员分为首席人民调解员、一级人民调解员、二级人民调解员、三级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五个等级,根据案件调解的难易程度,给予30至200元办案补贴。

  组织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责任倒查制和月分析研判制“三项”制度,与湖南省常德市建立异地联合调解矛盾纠纷联防联调机制。今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429件,调解成功16952件,调解成功率达97.3%。全市6个调委会和12名调解员获省级表彰。

  四是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在社区服刑人员管控上着力。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年”活动,按照“基础工作规范化、工作机制法治化、监管手段信息化、基地建设一体化”的思路,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实现名称、设置、级别“三统一”,建成了覆盖全市的社区矫正信息监管三级平台。与全市综治“9+X”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成功对接,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

  今年8月,西陵区政府全面承接葛洲坝片区社区矫正工作,解决了葛洲坝片区社区矫正执行主体缺位的问题。强化安置帮教工作质量,巩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成果,安置帮教率达98.53%,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连续3年考核居全省市州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