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社区矫正 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日期:2014-09-19 09:05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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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司法行政工作巡礼之四
 

  社区矫正是《刑法修正案(八)》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是将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刑罚执行活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今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对社区矫正工作作了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指明了方向。
  宜昌市自2005年在全省率先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经过近十年的实践探索,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不断壮大,管理模式不断规范,管理手段不断创新,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升,为平安宜昌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规范化建设全省先行
  全市司法行政部门适应刑罚执行的需要,加强社区矫正机构规范化建设。2012年底,宜昌市在全省率先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全市13个县市区随后相继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占全省39.4%。各县市区社矫局均为县市区司法局管理的副科级行政直属机构,同时加挂“社区矫正监管大队”牌子,实现了社区矫正机构名称、设置、级别“三统一”。宜昌市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得到了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关注并给予充分肯定。
  宜昌市司法局依法规范社区矫正执行、监督以及工作衔接各个环节,在全省率先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这一做法在全省推广。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市司法局制定下发《宜昌市社区矫正操作规范》,规范执行各个环节,在全省率先推出《宜昌市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度》、《宜昌市社区矫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这一做法也在全省推广。与此同时,在全省率先联合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制定出台了《宜昌市社区矫正工作暂行规定》,对全市社区矫正执法程序和工作环节进行全面规范。
  2013年9月,宜昌市成功召开自2005年试点试行以来首次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宜昌市近年来顺应社会管理创新形势发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取得的工作成效,交流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并对今后一个时期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会上表彰了兴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等20个先进单位和50名先进个人。此次会议对建立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联动机制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无缝化管理全省首创
  我市在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中探索实行“一本通”管理。即,在《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管理手册》中,列明应学习的法律法规和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情况记载表,使社区服刑人员一本在手,掌握全面的学习内容。这一做法在全省推广。
  针对山区农村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分散难组织、司法所力量薄弱难监督、公益劳动流于形式的现实状况,宜昌市山区县结合实际,推行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确认卡”制度。司法所从社区服刑人员宣布入矫之日起,给其发放一本《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确认卡》。社区服刑人员每次完成社区服务任务后,由相关管理人员签字确认,每季度将“确认卡”交司法所,司法所将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情况分季度进行集中公示,确保有劳动能力的服刑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的时间不少于8小时,修复社区关系。宜昌市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确认卡”制度受到省社矫局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宜昌市司法局不断加快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发挥高科技“电子围墙”作用,在全省率先运用信息技术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24小时定位监管,开启了技防与人防相结合的管理新模式。建成了全市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构建了市县乡三级监控平台,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手段,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监管水平。
  人性化帮扶成效显著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必须参加思想教育不少于8小时,参加义务劳动不少于8小时等。在宜都市枝城镇大堰堤村,有一个专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教育、培训、救助和过渡性安置的机构——“阳光之家”,这个机构内设立有办公室、心理矫治室、培训中心、学员宿舍、管理员宿舍、劳动教育等6大功能区。每一位来到“阳光之家”的服刑人员,都会集中接受社区矫正培训、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一批社区服刑人员通过技能培训学习,重新确立人生坐标,自主创业,实现了人生的重大蜕变。
  近年来,宜昌市司法局坚持创新与规范并举,着力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一体化”基地建设,不断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监管矫治教育水平。各县市区司法局主动争取,依托企事业单位,通过挂靠、租赁、合建等方式,加强“一体化”基地建设,同时加大基地功能整合力度,着力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矫治帮扶手段,不断提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同时,因人制宜制定教育帮扶方案,采取多种途径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生活生产困难。拒不完全统计,全市已对63名社区服刑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实施帮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创业、低保、社保、医保、就业、就学、技能培训和责任田分配等政策,让社区服刑人员无后顾之忧,取得显著成效。
  宜昌市社区矫正工作连续三年考核在全省市州中位列第一。8月13日,由法制日报、湖北日报、荆楚网等中央、省级媒体组成的全省社区矫正“荆楚行”新闻采访团对宜昌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采访报道。

  社区矫正,让无数社区服刑人员“从头再来”的梦想照进了现实,既体现了党和政府“宽严相济”和“给出路”形势政策的优越性,也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