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

日期:2014-09-19 09:00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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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司法行政工作巡礼之二
 

  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被誉为“东方经验”,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市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切实履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职责,主动适应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健全调解组织,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为建设“平安宜昌”作出积极贡献。近年来,市司法局先后荣获“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全市争创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长安杯’先进单位”、“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全市一大批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受到全国全省全市表彰。
  健全组织强基础
  市司法局和全市各县市区司法局在市、县、乡、村四级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了2000多个人民调解组织、74个专业化调解组织、8个边界联防联调组织和1个综合性调解组织,共选配了18000多名人民调解员,并在每年分级开展大规模集中政治业务培训,人民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素质能力不断提高。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围绕人头、苗头、源头和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每年排查调解矛盾纠纷2万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
  婚姻家庭及邻里纠纷矛盾,很容易发展成为“民转刑”案件。
  今年1月,点军某村闫某两子因家庭琐事发生打斗,长子其后多次伺机报复未果,“民转刑”案件一触即发。当地司法所人员多次上门组织一家人调解,让血浓于水的亲情化解积怨,同时分析矛盾根源,明辨是非,解决纠纷,最后终于促使兄弟俩签订了互谅互让的调解协议书,一场积怨较深的家庭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2013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纠纷排查8633次,预防纠纷7306件,婚姻家庭及邻里纠纷同比下降4%。2014年以来,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婚姻家庭及邻里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有力促进了家庭和美、邻里和睦、社会和谐,夯实了社会稳定基础。
  针对矛盾纠纷突出的行业和领域,我市专门组建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专业调解委员会,及时预防、调处、化解了一批突出矛盾。市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成立运行以来共受理调解案件4342件10338(人次),调解成功4191件,成功率达96.5%,涉及金额1.5亿元。猇亭区重大矛盾纠纷第三方综合调委会,仅2014年就成功调处24起涉及企业、征地拆迁等疑难纠纷。2013年,司法部表彰宜昌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创新机制增活力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紧密结合宜昌实际,积极推进实践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焕发出更大生机和活力。
  全市健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月分析研判和责任倒查“三项”制度,增强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效能。落实村社区一周一排查、乡镇街道半月一排查、县市区每月一排查;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落实工作责任,防止纠纷激化。2012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2781件,调解成功率97.1%,防止民转刑案件821件1547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551件49828人。
  建立边界联防联调协作机制,推动跨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无缝衔接。宜昌与常德两地司法行政机关建立联防联调机制,加强常德石门和五峰接边乡镇(村)矛盾纠纷联合排查、联合调处工作。当阳市司法局与荆门市沙洋县司法局协商,建立了接边地区人民调解联防联调工作机构,接边地区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兴山县榛子乡与保康县歇马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纠纷动态,争取化解矛盾主动权。
  大力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变“单一调解”为“联合调解”、“综合调解”,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效。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意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机制。在基层面临较多矛盾纠纷的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良性互动。

 

    打造亮点创品牌
  2014年,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宜昌市人民调解员等级化管理实施办法》,根据人民调解员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分设首席、一级、二级、三级和人民调解员五个等级,经评定后颁发相应等级资格证书,并享受相应调解办案补贴。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化管理,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给予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创新开展人民调解文化社区行活动。“杨兴义人民调解工作室” 、“明生调解文化大院”等特色品牌,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多家媒体采访报道。近年来,我市发挥调解文化重要作用,建设了一批调解庭、调解文化大院、调解文化长廊和调解文化墙,总结推广“法为上、调为先、和为贵、让为贤”理念,坚持把调解文化融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过程,达到“调结一个案子、讲明一个道理、宣传一条法规、教育一方群众”社会效果。
  全市深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先进典型。近3年来,我市5名调解员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3名调解员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12名调解员被评为 “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当阳市两河镇赵闸村调委会主任张青山,经过10多年探索积累,总结出“宣、摸、排、防、帮、维、感、务、真、勤”十字调解工作法,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全省首届“十大金牌人民调解员”、夷陵区乐天溪村调委会主任杨兴义探索运用“杨兴义工作法”,创造了连续10年“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上访”的村级人民调解工作新纪录,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平安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