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注重从四个方面征求意见

日期:2014-09-10 09:14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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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征求意见环节,市司法局按照“真诚、虚心、务实”原则,注重从四个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征求意见的形式突出多样性。采取实地调研、上门走访、寄送材料、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全面征求意见。积极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沟通,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召开特邀“两代表一委员”、行业协会、服务对象、联系村(社区)代表座谈会等专题会议听取意见。目前,局领导班子成员已上门走访30多人,寄送宣传画册、工作简报、公开信等628份,发出征求意见函200余份,召开座谈会5次,收集意见建议40多条。
  二是征求意见的内容突出针对性。征求意见的内容既有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依法行政、规范履职、落实人大决议和完成人大建议、维护群众权益、反腐倡廉建设等五个方面的评价意见,又有需要司法行政系统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征求的意见建议客观科学,便于能够查深找透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征求意见的过程突出实践性。征求意见的过程作为谋划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过程,对征求的意见和查找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整改。同时,在走访、调研、座谈等过程中,将征求意见、汇报工作与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服务发展的成效相结合,积极争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突出工作的实践性,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四是征求意见的办理突出前瞻性。不仅把征求意见的办理放在改进当前工作上,而且将征求意见运用到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工作创新。目前,市司法局正在汇总和梳理已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对能够解决的,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解决但有条件解决的,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提出解决方案,纳入整改项目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办理时限;对确实无法解决的,积极说明情况,争取理解支持。同时统筹兼顾整改落实与工作推进,切实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