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困难群众大走访法律援助送到家”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日期:2014-09-04 17:00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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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保民生促稳定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在全市组织开展“困难群众大走访 法律援助送到家”活动,畅通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渠道,有效增强了法律援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已累计走访困难家庭14954户、困难群众153806人,引导帮助困难群众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60件,提供法律咨询6936人次,发放问卷调查表、宣传资料、法律援助联系卡共10万余份。
  一、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困难群众大走访 法律援助送到家”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将活动分为前期准备、集中走访、整改落实、总结报告四个阶段,每一阶段都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由局办公室不定期对活动进行督导考核。各县市区司法局也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实行由局领导带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并与民政、残疾、老龄办、乡镇、社区等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支持配合,推动活动顺利开展。为提升活动质量,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全市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进行业务培训,各县市区司法局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对局机关、乡镇及社区村组法务联络员动员培训,提供其开展活动应知应会能力。
  二、深入走访,真诚服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困难群众家中,实地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各地低保户、农村特困户数量,全面了解一般收入的残疾人、空巢老人、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用最有利于受援人的方式为困难群众与特殊群体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通过与困难群众面对面对话交流,详细了解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现实需求,变“坐堂问诊”为“出门巡诊”。在走访中,采取边摸底、边服务、边维权的方式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开展问卷调查,征求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咨询的法律事项及时登记并解答,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即时受理,快速审查审批,并实行重点督办落实,产生良好社会效果。活动中共走访城乡低保户118722人、残疾人18430人、空巢老人16654人、单亲家庭4177户、留守儿童家庭10777户,走访率达到80%,入户走访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40%。其中,一起历时3年的离婚房产纠纷,法律援助让身无居所、生活困难的女方当事人最终得到房屋所有权,受援人制作了“法律援助 情暖人间”锦旗送到市法律援助中心表达感激之情。
  三、积极整改,建立机制。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结合不同群体的需求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落实,着力找准当前法律援助在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工作手段以及运行机制上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法律援助运行机制,构建更直接更密切与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联系的法律援助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让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司法正义的温暖。建立并实施法律援助案件跟踪管理、质量双评制度以及法律援助机构服务承诺制、“法律援助点援制”和“预约服务制”,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事项同比分别增长52.5%、16.3%。在活动期间,以法律援助方式通过诉讼渠道彻底化解了历时两年之久、涉及65户176人的猇亭区鸡山林果场外迁户因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积案,市委、市政府和猇亭区领导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