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优化公证服务切实整改“办证难”
宜昌市司法局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在全市公证机构坚持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伸服务和提速服务”五项措施,切实整改群众反映的公证“办证难”问题。今年8月以来,全市公证机构共接待群众咨询2300余人次,办证495件,同比增长13%;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140件,同比增长15%,实现无错证、无伪证、无投诉目标,群众满意率不断上升。
一、热情接待群众。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公证服务理念,加强公证员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热情为民服务。公证人员在接待办证群众时,坚持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服务、规范服务、诚信服务、高效服务。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真实、合法”的公证原则和职业道德,不断完善公证办证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事有回声”。
二、优化服务环境。不断加强公证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办证网络化、办公信息化、服务优质化的“一站式”服务,努力为当事人营造和谐舒心的办证环境。配齐配强办公硬件设备,设置独立业务接待室,对执业公证员信息一一上墙公示。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选配素质高、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公证员队伍,确保服务大厅有足够公证员,减少因人员不足造成办证难现象。
三、落实制度责任。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当事人申请或咨询公证事项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受理或一次性告知办证所需材料;不属于公证业务范围或超出公证处管辖范围的,主动向当事人耐心解释说明。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当事人或办理职责范围内公证事项中,确因特殊原因,需转交其他公证人员接待或办理时,须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方可转交。公证处之间、公证员之间,不得对疑难复杂的公证事项相互推诿。凡造成办证群众利益受损,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纪律处分严肃处理。
四、勇于担当创新。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小额继承公证程序十分复杂、办理难度大的突出问题,市司法局组织人员深入调研考察学习,专门制定出台小额遗产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便民措施。从2014年3月1日起,率先在全省公证机构开展小额银行存款继承公证工作,当事人申办1万元以内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试行领取及保管小额遗产简易公证程序,简化了办证程序和环节,既减少了公证申办人和关系人来回奔波之苦,又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过去办证需要十几天,现在几天就可办完。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小额银行存款继承公证近300件,办证群众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五、提升服务效能。全市公证部门认真落实五项便民服务措施。延时服务,在工作日,办证服务接待大厅提前开门、午休不关门、下班后不接待完当事人不关门。预约服务,当事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工作日前来办证的,可提前与公证员联系,预约周末、节假日办证。上门服务,对市内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老弱病残孕等特殊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延伸服务,免费提供委托书、声明书、承诺书等法律文书的参考格式,受托代寄公证书等。提速服务,将委托书、声明书、企业授权书等国内公证出证时间缩短到3个工作日,涉外涉港澳台和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缩短到5个工作日。全市70%以上办证事项现在办证时间压缩了80%。同时,公证处加强与法律援助机构合作,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公证费用,让困难群众办理公证也不再犯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