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从我做起切实整改“办证难”

日期:2014-08-04 16:45来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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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宜昌市司法局针对群众反映公证办证难的问题,开展为民服务“从我做起”活动,全面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伸服务和提速服务”五大服务措施,做到整改落实立行立改。7月份,宜昌市公证处接待群众咨询2200余人次,办理各项公证63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7%;小额遗产继承办证2起,风险控制良好;周末预约加班办证2起,代寄公证书6起。全市当月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080件,无错证、伪证,无投诉,公证工作秩序良好,为民服务效果明显。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第一时间召开整改工作会议,成立解决公证办证难问题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及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成立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局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局律公科、市公证处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分管公证工作副局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专班。由市司法局律公科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及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市公证处负责具体整改业务指导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中国公证协会关于加强公证行业行风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和全市公证工作实际,经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并印发《宜昌市解决群众反映公证办证难问题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活动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活动步骤及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工作规范进行,取得实效。
  三是实施整改措施,确保落实到位。以学习教育端正服务态度,增强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公证服务观念,防止“四难”现象。要求公证人员在接待办证群众时,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服务、诚信服务,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事有回声”。以规范化建设营造良好服务环境,本着合理、节俭、实用、美观原则改善办证大厅,对办公环境进行实用性优化,做到办公环境优雅整洁明亮。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充实工作力量,选配素质高、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公证队伍,确保服务大厅有2名以上的公证员,减少因人员不足造成的办证难现象。以落实首问责任制提高办证质量,当事人申请或咨询公证事项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及时受理或一次性告知办证所需材料;不属于公证业务范围或者超出当地公证处管辖范围的,主动向当事人耐心解释说明。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当事人或办理职责范围内公证事项中,确因特殊原因,需转交其他公证人员接待或办理时,须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方可转交。公证处之间、公证员之间,不得对疑难复杂的公证事项相互推诿,以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