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在全省法制宣传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3月28日,在全省法制宣传工作会议上,宜昌市司法局作为先进集体代表作经验交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友森作了题为《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大力推进宜昌法治文化建设》发言,从提升法治文化定位,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创新法治文化形式,推动法治文化传播四个方面介绍了全市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经验和作法。
一是提升法治文化定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宜昌建设的意见》,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推进法治宜昌建设的重点工作予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一项系统性、基础性社会工程,纳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及“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开展 “法治文化建设启动年”活动,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和社会力量经费支持,扶持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支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鼓励文化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着力构建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体系,把普及法律知识与培育法治观念、提升法律素养结合起来,增强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能力和水平,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维护权益。
二是拓展法治文化阵地。抢抓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战略机遇,结合城乡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因地制宜、借势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全市已开工建设法治主题公园6座、法治文化广场18处、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文化墙等法治文化阵地1239个,命名法制宣传教育基地100个。依托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农家书屋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基层文化公共设施和反腐倡廉基地,建成一批不同主题、不同类别,针对不同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构建覆盖全市、惠及全民的法治文化公共服务体系。注重发挥现有乡风文明中心户和民调中心户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培养有影响、有代表性的“法治文化示范户”。
三是创新法治文化形式。全市组建“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近500人,法治文化创作骨干近千人。实行“文化搭台、法治唱戏”,充分利用节日、纪念日、宣传月、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通过法治文艺汇演、法治文化作品展览等形式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形成强大法制宣传声势。组织开展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并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当天举行颁奖仪式和法治文艺汇演,观看群众达到5000余人。不断壮大法治文化队伍,组建法治宜昌建设理论研究会,组织开展法治课题调研近10个,征集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材料和论文20余篇,依托文化馆、文化站等专业力量,聘请美术、书画、摄影、戏剧等专业人员50余人、创作骨干100多人,组成法治文化创作专家库,创作各类法治文化作品60多件。
四是推动法治文化传播。在电视、广播、报纸开辟法治专版、专栏、专题,通过析法、释法、说法、用法,提高百姓法律素质和行政单位执法用法水平。积极与市内各大新闻媒体联系,争取经费和人力支持,在宜昌三峡电视台和三峡日报开办《法治宜昌》和《普法第一线》专栏,在宜昌广播电台交通频道开辟法治专题,做到每周有文字、有图像、有声音。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开设普法网页、发送普法短语,全面推动法治文化传播。大力开拓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形成《宜昌市户外法治公益广告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新华频媒户外联播网大屏、出租车顶电子显示屏、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进出站口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以及大型建筑工地围墙等媒介加强法治公益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