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司法局三个“第一时间”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近年来,猇亭区司法局在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中,突出抓好三个“第一时间”,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全区现有一般帮教人员200名,重点帮教人员8名,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第一时间抓衔接。一是及时核实信息。各司法所在排查过程中及时做好服刑人员真实身份、详细户籍住址等信息的核实工作。二是及时登记转交。区司法局收到刑满释放人员的相关文书资料后,及时进行登记并转交至户籍地司法所。三是及时通知接回。司法所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及时通知刑满释放人员家属、亲友和单位将其接回。
第一时间抓安置。对刑满释放人员,及时组织技能培训、开展就业指导服务,进行跟踪帮扶,每年不少于3次。充分发挥过渡性就业基地的安置作用,共为15名刑满释放人员提供过渡性就业安置。积极与区民政局协调,对8名年老体弱、患病、残疾、生活困难并无再次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人员,第一时间为7人办理了低保,为3人办理了困难救济,共落实临时救助金8000余元。
第一时间抓帮教。全区各司法所对接回的刑满释放人员登记建档,及时制定帮教措施,明确帮教责任人,落实帮教责任。积极动员刑满释放人员自主创业。2013年免费为12名刑满释放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协助创办公司2家。同时强化分类帮教措施,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具体情况实施个别帮教,提高帮教质量和效果,得到被帮教者和相关部门的认可,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