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司法局四项举措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

日期:2014-03-24 14:58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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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规范监督管理教育程序和内容。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规定,编印了《远安县社区矫正工作手册》和《社区矫正人员学习管理手册》,细化和规范社区矫正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细化和规范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内容及接受监督管理的事项及记载。
  二是规范建设“一体化”教育安置培训基地。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力量,依托民营企业建立集监管、教育、矫治、技能培训和临时安置为一体的矫正监管中心;联系县劳动就业部门和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建立三个技能培训和临时安置基地,形成“中心+基地”监管教育培训模式。
  三是规范升级心理咨询阵地。在巩固省级示范心理咨询室基础上,设立心理辅导学校,定期开展集体心理辅导;选聘心理咨询师,组建心理咨询人才库,建立心理咨询专业队伍,完善工作台账、咨询记录、档案等基础工作。
  四是规范建立帮扶救助机制。与劳动就业部门建立技能培训、就业推介机制;与民政部门建立扶贫济困机制,对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家庭实施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或冬春生活救济等帮扶;与县“关爱委”共同对服刑人员家庭留守少年儿童在心理健康、生活困难、学习和家庭问题实施关爱行动,提高安置帮教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