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普法工作实现“三个全覆盖”
“六五”普法实施以来,宜都市多措并举,构建立体法制宣传教育体系,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创造性,普法工作实现了“三个全覆盖”,有力提升了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宜都市被纳入全省法治湖北建设试点单位,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一是重点教育对象全覆盖。坚持把深化“法律六进”作为推动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统筹推进“法务网格工程”、“践行群众路线、助力大城建设”、“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校园”宣传月、“百名法学法律专家进校园”、“企业法律服务直通车”等主题活动,突出普法重点,延伸普法触角,因人施教,按需服务。“六五”普法开展以来,共组织普法宣传活动690场次,出动宣传人员410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90台次,发放宣传资料68万余份,法治文艺演出120场,受教育市民78万余人次。
二是法治文化载体全覆盖。以法治宜都品牌建设为抓手,采取“流动课堂”、街头宣传、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运用报纸、电视、网络、横幅、LED显示屏、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等载体,全方位、立体式、虚拟化开发普法空间。建立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一条街,规范村(社区)法律图书角,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系统、农家书屋等有效平台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全市共建有市级法制宣传教育基地8个,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公园3个和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等法治文化载体153个。
三是法制宣传队伍全覆盖。在做好骨干普法队伍建设的基础上,依托“法务网格工程”,在每个网格聘请1─2名法制宣传员,针对实际开展法律宣传。同时通过法治百场巡演、“法治宜都”自行车宣传队、书画、摄影比赛等多种形式,利用周末时间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全市共建立特色法制宣传队伍5支,法制宣传员10506名,全部活跃在全市各领域行业,成为普法工作的生力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