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全面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月14日,市司法局召开市直司法行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正副调研员,近三年退出领导班子的老同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律师协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德才同志代表局党组作动员报告,市委第十二督导组组长杨黎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及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对市直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会议指出,在市直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是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司法行政系统“四风”问题、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的紧迫需要。
会议强调,市直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安排,牢牢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聚焦重点和基本原则,密切结合实际,打牢“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这个基础,强化“整改落实、完善制度”这个根本,抓住“查摆问题、开展批评”这个关键,把“规定动作”落实到位,让“自选动作”特色鲜明。局党组将组织开展“践行群众路线,助力大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等活动。重点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局领导班子每一名成员,带领一个分管科室,选择一个基层单位作为联系点,走访一批基层群众、收集一批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一批难题。通过创新活动载体、促进工作提升,以作风建设的新进步体现司法行政队伍的新形象,以教育实践活动的新进展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发展,为宜昌加快建设“既大又强、特优特美”的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委第十二督导组组长杨黎明同志代表市委督导组作了重要讲话。他深刻阐述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介绍了督导组工作的主要职责和重点任务,对市直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督导组还对局领导班子和局领导班子成员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