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仙女司法所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实行担保人制度

日期:2013-12-17 08:27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1阅读量:

  枝江市仙女司法所将社区矫正监管关口前移,在拟适用非监禁刑审前调查评估阶段,要求被调查对象落实担保人,签订担保书,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入矫,认真接受教育、改造,从而进一步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目前,该所调查评估对象均实行了担保人制度。
  社区矫正担保人制度是指在审前调查评估过程中,拟定进行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属、亲属自愿为犯罪嫌疑人出具和签署担保书。《担保书》明确了担保人的六项义务:保证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期间电话畅通;保证矫正人员每周向司法所社区矫正管理人员报告;保证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向司法所交送书面思想汇报;保证社区矫正人员按时参加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等活动;保证社区矫正人员不得离开枝江市,特殊情况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得到批准;保证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违法犯罪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司法所报告。以上六项职责由担保人承诺并签字,若社区矫正人员的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司法所将建议人民法院撤销社区矫正。